CASE SHARING
案例分享:喪葬費支出與遺產疑義,如何避免被誤解
先支領存款辦理後事卻遭控侵占遺產,透過收據、剩餘款分配與和解,最終獲不起訴處分。
照顧者先支付喪葬費,為何仍可能被告侵占?
阿金是個身心障礙患者,阿金有三個手足,都是身心健康的正常人,但母親生病後, 只有阿金擔負起照顧母親的責任,三個手足連個鬼影都不見。
最後母親過世了,母親跟阿金都不是富裕的人,為了幫母親辦理喪事, 阿金在母親死亡前,將母親為數不多的存款領出做為辦理母親後事的基金, 不料居然被親人起告訴侵占母親遺產。
所幸阿金有將喪葬費用收據留下,且母親尚有2、3萬元留存, 阿金提出這些收據,並將2、3萬元與手足平均分配,並達成和解, 因此檢察官給予阿金不起訴處分。
實務提醒: 遺產與喪葬費用的支出,最怕「說不清」與「證據不足」。 即使出於善意代為處理,也建議保留收據、金流明細與溝通紀錄, 並盡早就剩餘款項進行清楚的分配或協議,以降低誤會與法律風險。